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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贵州省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18 11:28:00 人气: 来源:未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人社部发201874),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通2019124号)的精神,现就2019年全省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政策调整

(一)2019年起,我省工程系列正高级职称名称由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调整为正高级工程师,其他级别职称名称不变。

(二)工程技术人员取得工程领域不分级别或一级执业资格的,可直接申报工程系列相应专业副高级职称,取得二级执业资格的,可直接申报相应专业中级职称。以执业资格申报职称的,其业绩成果和学术成果应为获执业资格后取得。

(三)在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符合工程系列职称评价条件,在现工作岗位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以申报工程系列职称。评审中不得随意降低评价标准条件,不得擅自扩大评价范围。

1.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相应专业职称。

2.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工程师;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

二、申报评审有关要求

    (一)申报评审安排

1.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全省正高级职称及省直单位其他专业(附件2之外专业)副高级职称申报材料报送时间2019923日至29日(工作日),报送地点贵州省人才大市场8楼(贵阳市毓秀路18号),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有关事项详见附件1

2.省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名单详见附件2)应于920日前组织完成授权范围内的申报工作,具体申报评审工作安排由各部门另行通知。

3.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自主评审单位、贵州省人才大市场及有关行业协会在授权范围内自行安排申报评审工作

不具备开评条件的专业,可委托相应省级评审组织评审。

参加社会化评审的民营企业工程技术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和专业分类向相关评委会申报。民营经济组织职称专项评审工作另行安排。

评审工作须于1231日前完成,不得跨年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

1.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评审总体执行《关于印发<贵州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4753)文件。我省已出台评审条件的交通运输、林业、质量技术、大数据等专业应使用已出台的分类评价条件开展评审。

2.副高级基层评审认定资格条件:申报2019年工程系列专业技术高级职务副高级基层评审认定人员,申报评审要求按照《关于规范基层事业单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5153 号)和工程系列相关专业申报评审条件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推荐审核

推荐采取自下而上、审核上报的方式进行,严格执行单位公示,申报人、推荐单位承诺制度,未按要求公示和签署承诺书的申报人和单位,其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1.个人申报。申报人员须认真、如实、完整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贵州省申报评审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中各项内容,提交真实、准确的申报资料,并签署《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2.单位推荐和主管部门审核。所在单位结合岗位设置和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对申报人员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予以审核重点核实以下情况:一是学历、专业、任职年限、年度考核和继续教育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二是业绩成果和科研成果是否真实有效;三是相关资格证书和获奖证书是否真实有效;四是论文和著作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五是申报人的申报类别:正常晋升、转评、破格或者首评;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对于全省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还须核实推荐送评人员数量是否符合空岗推荐的要求

3.对符合申报条件并同意推荐送评的,须填写《2019年度XX单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公示表》,并以适当方式公示7日(公示情况一并报送),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对申报人员材料审核后签字、盖章并签署《单位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推荐报送,不符合条件的不得推荐上报。

4.三公开公示过程中,如有群众举报反映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经调查核实的,从认定之日起所在单位3年内不得推荐申报;政策性审查通过的取消参评资格;评审通过的取消任职资格并根据职称政策和责任追究制追究申报人员及审核、推荐单位有关人员责任。

(四)2019年申报人员的任职年限(聘任时间)终算时间为20191231日。12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未经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门批准延聘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能参加社会化评审。

(五)其他本通知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1.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的正高级职称及专业副高级职称申报有关事项

2.贵州省工程系列省级行业部门负责专业列表

3.申报材料清单及装订有关要求

4.相关表格.zip

 

 

 

2019715日

 

联系电话:0851-85837326